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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高级中学组织学习新修订《食品安全法》

来源:作者:苏健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4日 浏览次数: [字体: ] [收藏] [打印文章]

      1113日,为认真做好2015年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法治氛围,梧州高级中学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学习新《食品安全法》备受关注的新《食品安全法》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从104条增加为134条。总务处李国良主任针对新旧法的异同做了详细讲解,通过剖析新《食品安全法》的各个亮点,从行政处罚、行政问责等法律责任着手,详细解读了有关条款的适用范围、处罚措施等。梧州高中党委书记李其斌强调要加强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工作,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对照新《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明确的责任分工,严把学校学生食堂每一道防线,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梧州高中党委书记李其斌(左一)在会议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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