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让母亲温暖过冬—我为家乡送礼物”公益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0日 浏览次数: [字体: ] [收藏] [打印文章]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各系统(单位)妇委会:

为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协调各方力量为群众办更多实事,时逢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结合春节慰问活动,为给贫困地区母亲及家庭送去新年祝福和关爱,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拟在全国开展“让母亲温暖过冬我为家乡送礼物”公益活动。今年拟通过腾讯公益、全国3.6万个邮政网店共同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让母亲温暖过冬我为家乡送礼物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2016年2月底

三、活动口号

新年微爱  情暖故乡 

四、参与方式

本次活动以募集资金为主、全新物资为辅,捐助活动在自愿原则下进行。公众可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活动:

1.线上捐赠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在腾讯公益设立“让母亲温暖过冬”专题乐捐项目,为参与活动的各省(区、市)设置链接的专属快捷通道,即时显示各省参与人数及捐赠金额信息。公众可通过微信直接进行捐赠,或者发起“一起捐”,发动亲朋好友参与捐赠,也可以对此次公益活动进行转发,加大项目的宣传。

2.线下捐赠

可动员当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为帮扶对象购置“母亲邮包”。

3.邮局网点捐赠

在全国3.6万个邮政网点,通过中国邮政的“慈善公益信息系统”平台进行“一对一”捐赠。

4.物资捐赠

全新物资视捐赠数量可以举办集中发放仪式,或随“母亲邮包”直接发放到母亲手中。

五、筹资管理

1.募集的资金实行专账管理,所有善款用于为贫困母亲送新年礼物。

2.捐款到账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开具捐赠发票及捐赠证书,享受捐赠款国家免税政策。

3.捐款到账15个工作日内,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将新年礼物发放给受助母亲。

六、捐赠回馈

1.捐赠情况可作为“母亲邮包”电视电话会议的表彰依据。

2.发起一起捐筹款额度前五名的个人,将有机会跟随明星入户走访贫困母亲,为贫困母亲送新年礼物。

3.对捐赠5000元以上的个人,将被授予“母亲邮包”爱心使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邀请其代表参加相关宣传活动,赴受益地区回访等。

4.对捐赠50万元以上的单位,可在邮包外包装上显示企业名称及logo、授予“母亲邮包”爱心单位称号、在相关宣传活动中体现机构名称,并派代表赴受益地区回访等。

七、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帐号及联系方式

户    名: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开户银行:农行广西南宁古城转万象支行

账    号:20-017301040015847

联 系 人:何斯琪、戴小红

联系电话:0771-5527032

邮    箱:gxmqsjb@163.com

八、其他事项

请各县(市、区)妇联及市直各系统(单位)妇委会积极发动广大妇女参与该项公益活动,并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此回执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梧州市妇联发展部邮箱gxwzflfzb@126.com。      

联系人:杨愈婷  联系电话:6021892

  

附件:“让母亲温暖过冬-我为家乡送礼物”公益活动

参与回执

 

                              梧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5年12月3日

 

 

 

 

 

 

 

 

 

 

 

 

 

 

 

 

附件

 

“让母亲温暖过冬-我为家乡送礼物”公益活动参与回执

 

单位名称

 

是否参与

□是

□否

联系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

 

发票邮寄地址

 

计划宣传与组织情况

□官方网页宣传

□官方微博账号推广

□官方微信账号推广

□当地媒体推广

是否发动市县共同参与

□是

□否

是否可以协调当地政府参与

□是

□否

备注

需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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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伟东admin2017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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