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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35届梧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辅导员板块的通知
梧高科普〔2019〕10号
学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举办第35届梧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梧科协发〔2019〕22号),结合我校情况,现组织我校教师参加第35届梧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辅导员板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科技辅导员项目分为科教制作类、科技教育方案类。
科教制作类项目是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或改进的为科技教育教学服务的教具、仪器或设备等。按学科分为物理教学类、化学教学类、生物教学类、数学教学类和其他。
科技教育方案类项目是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撰写的科技教育活动或教学的预设方案。按学科分为科技教育教学类项目和科技教育活动类项目。
比赛规则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
(一)我校接受作品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作品时,需上报以下材料:
1.《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申报书》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附件2)。
2.项目报告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告的要求见附件1)。
3.科技辅导员科教制作类需上报参赛作品实物或者模型(在外表贴上标签写明项目名称、学校信息)。同时提交时长不超过1分钟的视频资料用于证明和演示实物模型的功能和创新点。
上述纸质版材料和实物、模型交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yc@wzgz.com。
三、其他
(一)作品提交后,将择优推荐参加第35届梧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通过市级遴选后,将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第35届广西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人:蓝伟东。
附件:1.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2.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申报书
梧州高级中学
2019年10月9日
附件1
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项目分类
科技辅导员项目按项目类型分为科教制作类、科技教育方案类。
科教制作类项目是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或改进的为科技教育教学服务的教具、仪器或设备等。按学科分为物理教学类、化学教学类、生物教学类、数学教学类和其他。
科技教育方案类项目是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撰写的科技教育活动或教学的预设方案。按学科分为科技教育教学类项目和科技教育活动类项目。
二、申报者和申报项目
1.科技辅导员项目的申报者为:中小学校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各级教育研究机构、校外科技教育机构和活动场所的科技教育工作者。
2.每个申报项目只能有一名申报者,不接受集体项目申报。
3.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参赛项目。
4.申报者所申报的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科教方案类项目须是已经开始实施或实施完成。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申报书必须是大赛主办单位提供的当年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2.项目报告及附件:参赛项目应根据项目类别提供项目报告,必须是单独于申报书之外的书面报告。
科教制作类的项目报告须包含以下内容的文字介绍,并附实物照片或设计图等:
(1)项目的科学原理。
(2)项目的教学用途与用法。
(3)在现有教具基础上的改进点和创新点。
(4)项目的其他介绍。
科教方案类的项目报告须包含以下内容的文字介绍:
(1)方案的背景(需求分析)与目标。
(2)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
(3)方案的主体部分:
a.活动内容、过程和步骤
b.难点、重点、创新点
c.利用的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场所、资料、器材等)
d.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
e.预期效果与呈现方式、效果评价标准与方式
(4)活动已开始实施或实施完成的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市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市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市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四、申报办法
1.邮寄申报:由市级组织机构统一邮寄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原件一份,光盘一份。光盘刻录内容包括申报书(网上在线申报后下载)、查新报告(扫描件)、研究论文、研究日记、图片、数据等资料。
2.网上申报:由市级组织机构向申报者提供申报序列号,申报者可按照相关要求在网上进行申报。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与邮寄的纸质材料内容相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查新报告、项目研究报告及附件资料。网上申报资料必须控制在系统要求的大小范围内,否则无法上传。
五、评审原则
1.科教制作类项目评审原则
(1)自己选题:制作选题必须为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实质性的改进部分应由本人设计。
(3)自己制作:本人应参与力所能及的全部制作。
(4)科学性:该项制作克服了现有成品的某些缺陷或不足,比现有成品更趋合理。
(5)先进性: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材料、工艺、手段等方面,有显著的进步。
(6)实用性: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制造、成本、使用效果等方面,有实质性的改进,在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教育方面,有显著进步。
2.科技教育方案类项目评审原则
(1)科学性:方案所述概念和原理具有可靠性,即不违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数学、技术和工程学等所涵盖的基本规律。
(2)教育性:符合科技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律;青少年有较大的动脑思考、动手实践的空间,能启迪青少年主动学习,能经历科学探究的完整过程;有利于青少年对科学知识的掌握,有利于青少年对科技发展与人类生活、社会发展相互关系的思考,有利于青少年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与方法、创新能力的养成。
(3)创新性:内容、过程或方法的设计有创意;整个教学或活动的构思新颖、巧妙;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4)可行性:符合方案设计对象的知识、能力和认知水平;具备方案实施的必备条件;未超越当地科技、教育、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便于在科技教育教学活动中实施;不增加青少年的负担。
(5)示范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和教育理念;着重解决青少年所面临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便于推广普及。
(6)完整性:活动过程完整;实施步骤清晰、具体,过程连续且有始有终。
六、评审办法
1.初评
科技辅导员项目初评,由大赛组委会按照项目分类分组(科教制作类、科技教育方案类),并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获得初评资格。评委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并对项目提出评审意见,经评委会集体讨论后,确定初评入围项目。
2.终评
科技辅导员项目终评评审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辩等,获奖等级将根据参赛者在上述活动中的综合成绩确定
七、参加终评决赛
1.终评决赛时,由各市组织机构统一组队参赛。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因故未参加终评决赛,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2.终评公开展示按项目类别和项目编号进行布展。
八、表彰和奖励
科技辅导员项目按项目类别设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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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伟东 | 20190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