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学费公示
在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经班主任推荐,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报请学校领导同意,决定减免下列同学2016年春季学期的学费(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4日,如对以下同学有异议,请于2016年3月24日前以反映到政教处,联系人:刘北文,联系电话:3865715。
梧州高级中学政教处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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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华 | lijinli | L648999302 | 20200388 | 20190469 | qazwsx | 20200150JZ |